河南省環保廳認定佰利聯上述行為違反了《環境影響評價法》有關規定,將責令:公司立即停止建設,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對公司作出罰款十六萬元的行政處罰。
佰利聯方面表示,將及時履行上述處罰決定,積極推動辦理上述項目的環評手續,并將有關進展情況及時進行公告。
此前,國家發改委制定了鼓勵“單線產能3萬噸/年及以上、并以二氧化鈦含量不小于90%的富鈦料為原料的氯化法鈦白粉生產”的產業政策。
早在2013年2月27日,佰利聯即披露擬配套建設15萬噸/年富鈦料生產線,該項目為年產30萬噸富鈦料項目一期,總建設期為18個月,總投資估算為66170萬元,其中建設投資50074萬元,流動資金16096萬元。公司稱,該項目是為了滿足公司氯化法鈦白粉生產線建成投產后對原材料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