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獲悉,截至目前廣西已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34個,完成治理面積1300多公頃。
近年來,廣西重點對在計劃經濟時期曾為國家或自治區做出重大貢獻,目前治理責任主體因歷史原因滅失或不明,已經廢棄或閉坑的礦山進行恢復治理。一方面通過向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申請中央補助資金,另一方面由自治區財政安排補助資金,對我區計劃經濟時期歷史遺留和責任人滅失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突出的礦山實施地質環境綜合治理。截至目前,廣西共投入治理資金8.936億元(其中自治區財政7405萬元),對合山、南丹大廠等礦山實施了82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治理項目34個,完成治理面積1300多公頃。通過治理,使這些礦山的廢棄土地得到重新利用,水土流失得到抑制,根治了地質災害隱患,綠化了礦區,礦山地質環境得到了恢復。
同時,廣西出臺《廣西壯族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管理辦法》開展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收繳工作,并以礦山企業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度檢查、延續登記發證、新立發證為抓手,不斷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的實施。截至目前,全區收繳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保證金已超過7億元(其中自治區級收繳約6.4億元),使在建的礦山的地質環境恢復資金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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