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式砂輪機、落地式砂輪機、手提砂輪機等。對于人搬不動的鍛件一般采用懸掛式砂輪機打磨 , 小的鍛件可以采用落地式砂輪機或手提砂輪機。
7.2 打磨前準備
7.2.1 核對來料是否和工藝卡片相符。
7.2.2 檢查設備運轉是否正常 ,
7.2.3 根據來料情況選擇合適的砂輪粒度。對于半成品選擇粒度號小一點的砂輪 , 如 60#或 80#。對于成品選擇粒度號大一點的砂輪 , 如 80#或 120#。
7.3 注意事項
7.3.1 凡是表面有裂紋、折疊、結疤 、徒階等 , 以及端面飛邊、毛刺均應進行打磨。
7.3.2 打磨裂紋時 , 應垂直于裂紋方向進行 , 以免打磨方向與裂紋方向一致而掩蓋裂紋打磨不凈。
7.3.3 打磨缺陷時 , 砂輪應經常移動 , 不得在一處停留時間太長 , 用力過大 , 造成局部氧化 , 打磨后的表面不得出現蘭、黑色。
7.3.4 打磨后的表面區(qū)域應圓滑過渡 , 不得出現凹坑 。
7.4 質量要求
7.4.1 缺陷的打磨深度 ; 對于中間坯料的打磨深度不限制 , 直到打磨干凈為至 , 經檢查員檢查合格后方可轉下一道工序。 半成品和成品的修磨深寬比一般應不大于 1:8 ,修磨深度應符合有關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在尺寸公差范圍內。
7.4.2 打磨工序應認真做好產品的標識移植工作 , 若在需打磨的面上有標識 , 應先將標識寫到不需打磨的面上。不同牌號同規(guī)格或著規(guī)格相近的坯料同時在現場打磨時 , 一定要分批進行 , 以防混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