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高新區2012年上半年知識產權資助申請的通知
區內各相關企業、知識產權代理機構:
根據《寶雞高新區管委會關于促進企業發展知識產權的暫行辦法》的要求和申請企業需求,經管委會同意,決定面向全區征集2012年上半年知識產權資助申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的對象及范圍
資助對象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企業:
(一)財稅關系在寶雞高新區;
(二)統計關系在寶雞高新區。
二、申請資助應符合的條件
(一)申請資助的知識產權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優先支持高新區的產業發展方向和實施轉化、具有市場應用前景的專利;
(三)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專利(以受理通知書的申請日為準)或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專利(以專利證書日期為準);
(四)要求優先權的專利申請,其在先申請已申請資助的不再重復資助;
三、資助標準
(一)國外發明專利每件資助30000元;
(二)申請PCT專利進入國家階段資助8000元;
(三)國內發明專利每件資助3000元;
(四)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每件資助2000元;
(五)實用新型專利每件資助800元;
(六)外觀設計專利每件資助500元;
(七)國外商標每件資助2000元;
(八)國內商標每件資助500元;
(九)著作權每件資助300元;
(十)計算機軟件產品登記每件資助500元。
申請期間資助40%,授權后資助60%。
資助本著總量控制的原則,高新區知識產權辦公室根據資金總量和申請資助項目數量,擇優資助,重大發明專利、優勢產業專利項目、知識產權優勢培育企業的專利項目優先考慮。
四、資助須提交審核的材料
(一)知識產權資助申請(含企業基本情況);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三)企業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統計報表復印件(需管委會相關部門簽章);
(六)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七)有關知識產權工作及獲得情況的文件、證書及復印件;
(八)申請PCT專利資助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檢索報告。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助的企業應提交真實的材料和憑證,不得弄虛作假。凡受資助的單位提供虛假情況的,一經查實,由高新區知識產權辦公室收回所獲資助費用,并永久停止對其專利資助,同時予以通報,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申請資助的企業應提供可靠的聯系方式,若應聯系方式有誤導致資助經費發放未能正常進行的,逾期不予發放。
(三)企業在申請專利的過程中應當注意保存相關資料和票據的復印件,已備省市資助發放使用。
六、受理時間和地點
受理時間: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點:寶雞高新大道69號高新區管委會七樓知識產權辦公室(基地管理中心)。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強王敬青
聯系電話:86625648662630
電子郵箱: bjgxqjdzx@126.com
附件:寶雞高新區知識產權資助申請表
寶雞高新區知識產權辦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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